獨愛台灣
我們的主張 「住民自決 公投建國」
國家發展 需賴全國人民的參與
城鄉進步 由居民生活智慧累積
堅持理念 願景才能實現
一、 國家新定位 ● 成立「新憲法委員會」,研擬制定「台灣新憲法」。 ● 舉辦國際性「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住民」的公民投票,並向國際宣示台灣主權在民的價值與立場。 ● 建立政府服務人民的功能與信任,國家正常化發展與永續經營。 |
二、 國防外交與中國關係 ● 捍衛台灣國家主權、和平中立與對等的外交政策。 ● 加強國防意識與整備,提倡全民國防培訓,確保國家安全。 ● 施行透明、正常化的中國政策。 |
三、國土規劃 ● 加強地質評估,確保自然生態與海洋資源。 ● 保護與保存農耕土地,因應糧食短缺問題。 ● 落實非核家園政策,研發替代能源。 ● 設立環境災害與國土復育之權責單位。 |
四、 產業發展與保障 ● 中央部會不集中於首都,行政資源得與地方分享。 ● 改善稅制,重新分配財源,擴大社會公平與均富的原則。 ● 創造新時代投資環境,提高基本工資,增進本國勞動生產力。 ● 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鉤(加工出口、營建、照護)。 ● 尊重工會與公會的功能,積極開放溝通管道。 ● 規劃合理之國民退休給付制度。 |
五、 文化與教育 ● 推動「全面」教育經費補助政策。 ● 落實12年國民義務教育與多元化學習環境。 ● 基本人權的維護與兩性平權的落實,納入教育體系。 ● 確定台灣主權性的現代化教育,培養獨立思考、發揮潛能和創造力的新世代。 ● 建立台灣文化的主體性以及完整的台灣史觀。 ● 強化技職教育與就業關聯的結合,重視栽培國家級專業選手。 ● 全國籌建自由藝術村,提供文藝人士在地安居創作。 |
六、 社會福利與全民照顧 ● 全面推行住者有其屋的公共政策。 ● 擴大都更或土地重劃政策,須以社區做整體規劃,朝向公與民合營方向,並附設養老院、醫院、托育中心、幼教、購物及娛樂中心等便民措施,杜絶圖利財團。 ● 鼓勵生育,提供六歲以下兒童津貼,健全人口素質的提升。 ● 提供及確保殘障及弱勢人士的生活基本需求。 ● 落實新移民的關懷與政策。
|
七、 醫療衛生與全民健保 ● 實施全民免費健保,但門診藥品自費(弱勢補助)杜絶藥物浪費,提昇健保資源的成本與效益之營運。 ● 因應少子與老人化的社會變遷與需要,建立醫院及診所的家醫與轉診制度化,應與醫學中心的住院、教學、研究之功能有所區隔,並強化社區服務長照與居家護理。 ● 發展醫療經濟學而非醫療商業學,落實醫療倫理與醫德,擺脫以營利為目的的生科技競賽。
|
八、 災害安全與應變 ● 因應災變建立全國性的交通道路網絡。 ● 勘查及規劃全國行政中心、學校、教堂、廟宇等場所,作為居民災難疏散避難中心。 ● 將全國醫院分級作為大災變緊急與臨時救難與就醫中心。 ● 編制全國性專業救難員,定期接受國內外統一培訓,並成立網絡跨地域相互支援。 ● 施行消防安全教育,從幼稚園開始,每月至少一次強化逃生應變教育,並列入督察。 ● 電視台每星期至少有一次利用新聞時段播1-3分鐘的防災與逃生應變知識。 ● 任何大災難發生的當下,政府應馬上推出防止屯積民生物資造成恐慌的積極措施,以遏阻危害社安。 |
九、 司法改革與人權提升 ● 改變司法行政審判之現況,建立以司法權為中心的司法體系,以確保司法審判不受行政干預,如廢除司法院,.設立專業法院。 ● 廢除法官以考試制度來任命,應由十年以上資深的律師、檢察官及學者中遴選任之。 ● 法官任期應有強制退休制度,而非終身職。 ● 落實無罪論的審判「程序」正義。 |
十、 轉型正義的落實 ● 積極主動清查國有財產與政黨不當佔有之財產,如陸一特、原墾民、強徵民地等,並採取公平合理的賠償措施。 ● 追究並還原二二八及白色恐佈等歷史真相,並成立台灣英雄館。 ● 重新調查及平反卸任總統陳水扁之司法人權。 |
留言列表